是這樣的,安靜的那種很乖,
吵死人的那種想捏死他,
終於明白CSI曾經演過一集,
爸爸因受不了吵鬧的家,
有著一堆小孩,
因而槍殺全家,
儘剩一個剛會走路的小女嬰一路走到外面去,
他開槍的心情,
多少能夠體會,
隔壁人家有二個正吵得要命的小朋友,
我猜只有一到三歲之間,
像不定時炸彈一樣隨時會哭喊,
尤其常常在一大早,
討厭起床拌隨哭聲的感覺不太舒服,
忍了很多次都差點要去窗口大叫不要吵,
卻忍了下來,
就看我究竟能忍多久,
再過幾天還是幾個月,
或是幾年他們長大不吵了,
幹,我猜我還能撐過這星期嗎?
---
果然爸媽兇惡是好事,
我小時候連摔腳踏車翻掉一層皮肉,
血肉模糊地從海邊走回去,
連一滴眼淚都沒吭,
現在的小朋友是怎麼了,
妹妹的孩子也是起床就哭,
我竟也很變態地跟他說,
起床要像天使,
要笑,
結果他哭喪的一張臉硬擠笑容,
倒是把我給逗笑了,
以後還是當兇點的父母,
免得自己吃苦討罪受吶,
也慶幸台灣擁槍支並不合法,
不然要幹掉吵雜人等的事件,
一定曾出不窮。
本身老是吵吵鬧鬧,
電動轟炸開重低音,
可以,請用耳機,
音樂放到掀屋頂,
請在百萬隔音間,
或是戴耳機,
情侶同居要嬉鬧,
請鋪上雙層方塊墊或是住在一樓,
總是諸如此類都是公德心的問題,
吵鬧的人們就像髒污的油蟲一樣,
到哪都有到哪都這麼討人厭,
要吵鬧請去pub夜店吵,
有小孩更請拿出夠水準的迫力來叫他閉嘴,
但因為沒槍可以射殺這些吵死人的人,
大家才都會忘記公德心這件事,
沒有可警剔的社會事件,
大家才會一直沒有道德心地干擾別人,
對我而言,
吵鬧者就是通通去死,
受夠充滿聲音的世界,
連蟲嗚鳥叫都是奢侈,
沒什麼生物比人類更叫人討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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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住在鄰居是二百公尺以後才能看到的地方,
依舊沒變,還更加堅定了。
- Oct 30 Thu 2008 19:36
[零散手札]小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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